学校各单位:
日前中纪委下发了《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现实需要。为认真落实《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既是形式主义的表现,又助长了奢靡之风。各单位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要提高认识,深刻认识其危害性,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抓好《通知》的贯彻落实。
二、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既是工作要求,更是严肃的纪律规定。学校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提倡节俭。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三、财务、审计、宣传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财务监督、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对漠视规定、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严重违纪的,视情节予以纪律处分,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并追究领导责任。
附件:中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十二日
附件:
中纪委《关于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的通知》
最近,习近平总书记在指导河北省委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时强调,要认清“四风”的严重性、危害性和顽固性、反复性,锲而不舍、驰而不息抓下去。多年来,每逢元旦、春节,一些地方和单位用公款大量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印制越来越奢华、浪费越来越严重。这既是形式主义的表现,又助长了奢靡之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对纠正此风,从党内到社会均有反思、倡议和呼声。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现就严禁公款购买印制寄送贺年卡等物品提出如下要求:
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涉及外事、港澳台事务、侨务等工作需要不在此限,但也要提倡节俭。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之以恒强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予以纠正。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以改进作风的实际成效,不断深化和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