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外党〔2012〕36号
学校各单位,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
根据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关于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部署,以及省委教育工委《关于2012年广东省教育系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意见》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就开展2012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反腐倡廉教育和从政、从教道德教育。通过教育学习,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夯实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思想道德基础,强化廉政风险意识,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始终保持思想纯洁、作风纯洁、队伍纯洁、清正廉洁,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障。
二、活动主题
2012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主题是“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保持党的纯洁性”。
三、学习内容和教育对象
主要学习内容有: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温家宝同志在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贺国强同志在十七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汪洋同志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的报告、在十一届省委一次全会上的讲话和在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上的讲话,朱小丹同志在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黄先耀同志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的工作报告、在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在2012年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袁贵仁、王立英同志在2012年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工作报告;罗伟其、赵康同志在2012年全省教育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工作报告;《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实施办法等党内法规和《广东省高等学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暂行办法》、《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贯彻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暂行规定》等我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制度规定;正面典型先进事迹和反面典型案例剖析等。
教育对象是学校全体师生员工,重点是学校全体党员、各级领导干部、权力集中部门和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各有关单位要注意区分不同对象,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抓好纪律教育活动。
(一)抓好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党章学习,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党性观念和宗旨意识,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事业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保持党的优良传统,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作风,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作风,以良好的作风凝聚党心民心。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带好头、做表率,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建设,接受社会监督,弘扬新风正气。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和法纪制度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观念和制度意识,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等。
(二)抓好干部职工从政、从教道德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以勤奋敬业为主要内容大力加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员工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自觉践行“厚于德、诚于信、敏于行”的广东精神。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以德律己,勤廉从政,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事业心不强、执行力不强、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建立健全行为规范、文明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从政行为和道德操守。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和教风学风建设,把廉洁从教纳入师德建设范畴,提高教职员工职业道德修养和廉洁自律意识。加强学术道德规范和诚实守信教育,加大对广大教师特别是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教育引导,规范学术行为,端正学术风气,优化净化教书育人环境。结合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大力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推动岗位廉政风险教育融入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增强干部职工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和能力,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两道防线。
(三)抓好青少年学生廉洁修身教育。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和我省的实施意见,在广大青少年学生中持续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和廉洁教育。把廉洁修身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和素质教育结合起来,渗透到日常教学、党团活动等工作中,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增强国家意识、民族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廉洁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等6部门《关于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和我省实施意见,把廉洁文化建设融入学校校园文化建设之中,大力开展以“读廉书、知廉事、践廉行”为主要内容的校园廉洁文化系列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真知、文明礼貌、诚实守信、洁身自好的良好道德品质,促使其自觉养成廉洁的行为习惯。
四、具体安排
今年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时间安排为9月6日至10月6日,其中学校将集中5—7天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召开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动员大会,部署工作任务。
(二)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教育。
(三)党委组织部、宣传部组织开展以“保持党的纯洁性,迎接党的十八大”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观看重大历史题材电影《忠诚与背叛》并开展专题讨论。
(四)教务处、人事处组织开展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五)学生工作部(处)、团委和各学院结合《廉洁修身》课程教育,在学生中开展1—2项廉洁教育专题活动;积极参加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组织的相关活动。
(六)9月24日至9月28日,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直属党支部以组织生活会等形式集体学习,交流个人的学习心得体会,提高思想认识。
五、教育载体和形式
为丰富纪律教育载体,省教育纪工委和省纪委宣教室联合编印了《广东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教育读本(2012)》,并将去年举办的《鲜红的旗帜》反腐倡廉文艺汇演实况录像制作成DVD光碟,供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员工学习使用。省纪委还拍摄了有关专题教育片。以上教育读本和视频材料由校纪委办统一提供。
各单位要充分用好省纪委、省教育纪工委提供的教育载体,落实好统一安排的纪律教育学习活动。做好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动员部署; 围绕纪律教育主题分类分层次开展专题辅导;运用“三会一课”抓好党员干部的教育学习;运用正反典型事例,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坚持运用在长期实践中积累的成功方式方法的同时,也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积极探索新学科、新技术、新知识和纪律教育有机结合的途径和手段,增强教育的感染力、吸引力和说服力,努力使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有特色、有亮点、有成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活动由校党委负总责,校纪委组织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各负其责。各单位、各基层党组织要从加强党的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的大局出发,高度重视纪律教育活动,要制定活动方案,做到精心组织,明确责任,广泛发动,认真落实。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亲自研究部署纪律教育的重要问题,带头参加纪律教育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开展纪律教育活动的强大合力,确保纪律教育活动扎实推进。
为加强领导,学校成立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隋广军
副组长:仲伟合、陈建平、卢景辉
成 员:李云明、刘志军、胡文涛、植秀聪、谢秀兰、
詹文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校纪委办,李云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注重教育实效。要把纪律教育学习活动与教育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把专题学习、群众评议与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把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取得的成果体现到科学决策上,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促进学校事业科学发展。对纪律教育学习活动不落实、工作比较薄弱的单位,校党委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补课”。
(三)做好资料报送工作。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将本单位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的创新做法和亮点,发现的突出问题与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所采取的整改措施与取得的成效,以信息形式报送校纪委办。活动结束后,各单位需于10月10日前将本单位的总结材料和副处级以上干部的个人学习总结(书面、电子文档各一份)报送学校纪委办。
纪委办联系电话:36207065、36641908、39328089,电子邮箱:gpjjjc@mail.gdufs.edu.cn。
二〇一二年九月六日